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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坤中西医结合诊所《诊所备案凭证》撤销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发布日期:2024-05-30 分享: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医疗机构曾坤中西医结合诊所《诊所备案凭证》依法予以撤销,现将诊所备案内容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诊所备案编号登记号

诊疗科目

注销原因

曾坤中西医结合诊所

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蚝门围巷1号第二幢首层第6卡

曾坤

PDY24286044200099D2232

中西医结合

医疗机构自主申请注销

  以上《诊所备案凭证》经我局撤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示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板芙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