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处罚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机关 | 处理结果 | 时间 |
1 | 中山市板芙镇麦客隆百货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没收违法所得叁拾捌元捌角(¥38.8),没收违法所得财物(联合庄园金丝香米1包、联合庄园金丝香米1包、金龙鱼稻谷鲜生六步鲜雪乡长粒香东北大米2包) | 2024/8/1 |
2 | 中山市板芙镇茗烊粮油商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没收违法所得财物(海底捞酸香番茄火锅底料1包、海底捞酸香番茄火锅底料1包、三鲜火锅底料1包) | 2024/8/1 |
3 | 中山市板芙镇宛宛水果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没收违法所得财物(沙爹牛肉粒1包、甜酒花生2包) | 2024/8/1 |
4 | 中山市板芙镇康湖大药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 销售劣药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没收违法所得财物(四环素片2瓶、氯霉素片1瓶、小儿健胃糖浆2盒) | 2024/8/1 |
5 | 中山市永利兴纸品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 罚款 |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 | 2024/8/12 |
6 | 中山市凌粤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 罚款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 2024/8/12 |
7 | 中山市板芙镇源顺兴副食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没收违法所得柒元(¥7),没收违法所得财物(龟蛇蛤蚧酒5瓶、许为禄真元酒1瓶) | 2024/8/13 |
8 | 中山市板芙镇袁安强商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没收违法所得陆元(¥6),没收违法所得财物(双汇鸡肉火腿肠2包、智趣多鳕鱼肠1包、香辣味海带1包) | 2024/8/13 |
9 | 中山市板芙镇思醉酿酒业商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警告 | 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板芙镇 | 警告 | 2024/8/16 |
10 | 中山市板芙镇梓莲食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项 | 警告 | 涉嫌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 | 板芙镇 | 警告 | 2024/8/20 |
11 | 中山市祥明制衣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 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没收违法所得财物(圆领短袖T恤26件、长袖卫衣3件、V 领短袖衣服82件、短裤54件、洗水标150个、布片200块) | 2024/8/21 |
12 | 中山市板芙镇鸿淇水产养殖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罚款 |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伍佰(¥500) | 2024/8/23 |
13 | 中山市板芙镇升阳美容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罚款 |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伍佰(¥500) | 2024/8/26 |
14 | 中山市板芙镇同鑫手机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罚款 |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 板芙镇 | 罚款人民币伍佰(¥500) | 2024/8/26 |
15 | 广东伟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 | 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 板芙镇 |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 2024/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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