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 负责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辖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统筹辖区内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以及对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进行监督、考核和培训。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对政务服务的投诉和建议。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救济救助工作。负责落实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婚姻、殡葬、收养管理服务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按要求落实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工作,开展拥军优属 。负责残联、红十字会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