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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板芙镇“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板芙党政综合办函〔2023〕18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0-26 分享: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板芙镇“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镇公共服务办反映。

中山市板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板芙镇“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香山长者饭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3〕105号)有关要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扩大农村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着眼让全体老年人能享受方便快捷优质助餐服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在全镇广泛开展。按照“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坚持市场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由点到面推广“长者饭堂”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特别是低保、低保边缘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解决好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努力打造互助养老“幸福圈”。2023年,全镇各村(社区)建成“1+N”老年助餐服务供应网络,村(社区)“香山长者饭堂”覆盖率达100%。2024年,在老年助餐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提升“香山长者饭堂”服务质量和水平,形成规范化、多元化、品牌化的长者用餐供应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优化布局+多元供给”双轮驱动,构建老年助餐“1+N”服务网。根据我镇老年人分布状况、年龄层次情况、困难老年人保障要求以及财政承受能力,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布局长者饭堂和助餐点,因地制宜探索老年人助餐新模式,实现助餐服务村(社区)全覆盖。

  1. 落实“1”的全覆盖。“1”是指每个村(社区)利用公有物业至少设立 1 家“香山长者饭堂”。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利用公有物业,建设具有厨房和堂食区域的“香山长者饭堂”。暂不具备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公有物业悬挂“香山长者饭堂”牌匾并设立老年餐桌(用餐区)开展配餐服务。

  2. 建设 N 个助餐服务场所。在“1”的基础上,结合老年人口分布和实际需求,建设 N 个助餐服务场所,进一步加密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拓展服务覆盖面。拓展的助餐服务场所可灵活采取集体用餐(中央厨房)配送服务、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助餐配餐服务、邻里互助助餐点等多种形式运营。

  (二)突出“个性服务+精细管理”双管齐下,打造老年助餐服务质量高地。对各村(社区)长者饭堂实施星级评定,让“香山长者饭堂”形成“健康、安全、实惠”的品牌效应。

  1. 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运营管理。严格落实准入资格、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统一使用“香山长者饭堂”形象标识。助餐场所应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并融入本地文化特色,营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应上墙公开许可证件、开放时间、服务范围、餐品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价格优惠、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电话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规范经营行为。

  2. 丰富服务内涵,满足个性需求。“香山长者饭堂”提供老年人专属营养菜单,原则上每天有 6-8 种不同菜品,每周菜谱动态更新,确保餐食营养均衡、美味可口。前期提供午餐服务,鼓励老年人与其他人员错峰用餐,待条件成熟可提供早餐、晚餐服务,并可根据老年人个性化需求,提供老年营养餐、量身定制餐。不断拓展“香山长者饭堂”服务功能,在非就餐时段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休闲社交、文体娱乐等服务。

  3. 创建示范引领,提升服务质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示范创建活动,从卫生环境、服务人次、用餐满意度等方面对利用公有物业建设的“香山长者饭堂”进行综合评估,原则上全镇争创不少于 1 个示范点,以示范带动全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整体大提升。

  (三)注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双向发力,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推动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良性循环发展。

  1. 加大保障力度,减轻用餐负担。坚持老年助餐服务公益属性,“香山长者饭堂”实行社会化运营,市场化供餐,经营主体适当让利,给予老年人公益价就餐。市镇财政及社会慈善力量分别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及一般老年人的就餐、配餐进行分类分级补助,每天最多补助2餐。

  2. 引导慈善力量,助力持久助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在重阳、端午等节日举办长者宴席,同步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参与助餐服务场地管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送餐上门。

  三、建设模式

  (一)“居家养老服务站+长者饭堂”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盘活整合村(社区)内综合文化中心、闲置学校等资源,通过维修改造,打造具备助餐配餐、休闲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居家养老服务站,配套建设“长者饭堂”。

  (二)单独建设“长者饭堂”模式。利用村(社区)内闲置场所等资源,单独建设“长者饭堂”,通过简单维修改造,配备必要的用餐设施(如适老化餐桌)及水电暖等设施。

  (三)设立“长者饭堂助餐服务点”模式。未设置厨房、只提供就餐场所的,可依托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配餐送餐服务,配备适老化餐桌、食品保温、餐具消毒等设施。

  以上建设模式,老年人就餐区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人均餐位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可容纳不少于8人同时就餐。

  四、运营模式

  (一)“村办公营”模式。各村(社区)负责建设和管理运营,提倡与“党建+网格”积分制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紧密结合,实行“村级筹办+志愿服务+信用积分”办法,引导党员群众广泛参与。

  (二)“村办民营”模式。各村(社区)提供场所,委托养老机构或专业组织负责建设和管理运营,实行“专业运营+志愿服务+个人自助”办法,提高管理运营水平。

  (三)“集中配餐”模式。“长者饭堂助餐服务点”可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助餐点,或通过村(社区)工作人员、专业组织、志愿者等送餐至老年人家中,满足老年人的差异化用餐服务需求。

  各村(社区)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立足实际村情,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运营模式,采取集中就餐和送餐到家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助老服务手段,拓展助老服务内涵,保证“长者饭堂”老年人用得上、运营可持续、工作不断档。

  五、补助对象及标准

  重点保障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特别是高龄、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独居以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缺乏亲人陪伴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同时兼顾社会老年人和其他群体就餐服务需求。重点保障群体中,对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免费就餐,其他老年人实施价格优惠,其他群体需全额自费,具体如下:

  具有板芙镇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最多补助2餐:

  (一)政府兜底无偿服务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由市镇财政及慈善资金进行资助,其中市财政每人每餐补贴5元,镇财政每人每餐补助5元;如需送餐到户的,市财政每人每餐再补助3元。

  (二)低偿服务对象:其他社会老年人由镇财政每人每餐补助2元,剩余费用由老年人自费支付。如需送餐到户的,配送费用自理,或结合具体情况,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免费配送。

  (三)慈善补助对象:支持政府兜底无偿(低偿)服务老年人优惠用餐,镇红十字会及各村(社区)通过动员公益慈善组织、乡村振兴促进会、老年人协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各类社会力量募集资金,以慈善捐赠方式原则上补助不低于每人每餐3元。

  (四)除上述三类对象以外的其他群体,用餐及配送费用均为自理。

  六、实施步骤

  (一)明确模式(2023年9月底前)。各村(社区)充分评估“居家养老服务站+长者饭堂”建设模式的可行性,积极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个人支付一点”市场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模式,为全镇推广提供有益借鉴。

  (二)有序推广(2023年10月底前)。鼓励在有条件的村(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站+长者饭堂”模式;不具备条件的其他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助餐点,“香山长者饭堂”村(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

  (三)全面覆盖(2023年11月底前)。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单独建设“香山长者饭堂”;确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或规模小、人口少的村(社区),设立“香山长者饭堂助餐服务点”,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其配餐至助餐点,对确有送餐需求的老人,由村(社区)组建服务队伍送餐至老人家中。2023年10月底前,实现全镇11个村(社区)“香山长者饭堂”全覆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公共服务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服务办、财政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宣传办和各村(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服务办。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 公共服务办:负责“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工作评估等,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审核纳入助餐服务范围的老年人资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等。

  2. 财政分局:负责“香山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和配餐等经费的保障工作。

  3.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拟运营长者饭堂的单位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资质提供业务指导和建议;对长者饭堂的运营单位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

  4. 宣传办:加大对“香山长者饭堂”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尊老爱老氛围。

  5.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做好本村(社区)长者饭堂建设选址工作;做好老年人就餐需求的调查研究;严格按照助餐服务范围的对象条件进行审核上报;组建老年人助餐送餐服务队伍;至少为老年人提供1项休闲社交、文体娱乐或健康饮食知识宣教等拓展服务;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在全镇推广“香山长者饭堂”,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公共服务办作为“香山长者饭堂”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逐村分析、摸透村情,统筹规划、搞好布点,因村制宜、分类推进,指导各村(社区)确定建设模式和运营模式,保障“香山长者饭堂”运营可持续。各村(社区)作为“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要精心选址、精心建设、精心管理,提高“香山长者饭堂”管理运营质量。

  (二)保障食品安全。“香山长者饭堂”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具备配送餐所需的保温餐具、送餐车辆等设备,所配送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购或者接受捐赠的食品原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爱心人士均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落实备案管理。符合建设运营标准规范的,需向公共服务办提出申请,经公共服务办、市场监管分局评估通过后,备案为我镇“长者饭堂”助餐服务机构。“香山长者饭堂”悬挂全镇统一发布的养老服务标识。公共服务办要及时将“香山长者饭堂”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等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提升就餐管理信息化手段,统一使用助餐服务系统,实现统计、结算、管理信息化。强化供需对接,鼓励供餐单位通过电话及网络等方式开展订餐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做好老年助餐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宣传和推广“香山长者饭堂”示范点的建设经验和服务成效,积极联动其他养老服务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完成好这项民生工程。

  (六)加强监督检查。公共服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指导“香山长者饭堂”服务设施建设,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法追缴各类补助款,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老年人吃上“放心餐”。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区域统筹、选址和规划建设,加强日常业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