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决策公开

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关于李月莪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文号:板委〔2024〕37号 信息来源: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5-27 分享:

镇属各党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月莪同志任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郭文意同志任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小梅同志任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欣同志任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免去其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唐铁瑜同志任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免去其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沈芳森同志任中山市板芙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板芙司法所)主任(所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板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主任(所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肖宇同志任中山市板芙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板芙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板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苏嘉辉同志任中山市板芙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板芙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板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梁玉英同志任中山市板芙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板芙司法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板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邱显富同志任中山市板芙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板芙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板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冯国良同志任中山市板芙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市司法局板芙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山市板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中山市板芙镇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