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各有关部门: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附件: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附件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废止《板芙镇零地项目招商引资办法(试行)》 |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