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成立板芙镇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副组长由卫生健康分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党政综合办、党建办、宣传办、综治办、经科局、城建农局、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办、综合执法局、财政分局、人社分局、卫健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教体中心、网数中心、建设中心、农业中心、水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卫监所、食药监所、企业发展公司、公安分局、板芙医院、各村(社区)。
二、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干预措施和防控政策,并推动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定期会商研判应对我镇急性传染病传播风险和重大疾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急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治策略、应对预案;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统筹协调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防控经费、物资保障、急需疫苗接种等;统筹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收集报送关于公共卫生重大问题和有关事件的信息,协助上级部门发布公共卫生相关事件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健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确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急性(烈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重大慢性病等7个防治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等具体事项及其调整,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三)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相关应急信息在报送镇党委、镇政府的同时,抄送镇应急管理局。镇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镇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中山市板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