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高新技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中山市板芙镇镇属港澳物业(资产)评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AKZX-DL-202303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镇属港澳物业(资产)评估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报价按下浮率报价,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板芙镇镇属港澳物业(资产)评估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4、其他:/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资格声明函内容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声明函内容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由财政部门盖章的有效备案公告或财政部门网站备案公告截图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评审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2幢423
方式:登记获取购买
售价(元):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5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2幢423,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4日15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2幢426,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为1000元,保证金须在2023年7月24日15:00前从供应商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账 号:201100251920028459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板芙高新技术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政府大院内经贸大楼二楼3卡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方式:0760-86501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爱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TOP时尚商务园2幢423
联系人: 钟工
联系方式: 0760-8872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