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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亩“工改工”项目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经济联合社 发布日期:2023-09-21 分享: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60亩“工改工”项目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处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MZS202309CSM009;

  2.项目名称:60亩“工改工”项目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处置工程

  3.最限价为800000.00元(不含税)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800000.00元,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金额。

  4.项目内容及需求:拟对位于深湾村的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经济联合社旧厂房进行拆除,拆除范围内现有7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9983.47平方米。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的声明函格式承诺);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

  6、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符合资格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参与投标。

  四、获取纸质磋商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22号东方商贸大厦B座603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磋商文件。

  2、凡已经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

  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5时00分;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0月0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5时00分;

  九、磋商时间:2023年 10月07日15时00分;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22号东方商贸大厦B座603号),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磋商会议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李新华    电  话:1353185887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60-8833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