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板芙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237 号,2022年7月12日),板芙镇政府对镇内部分工业用地的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进行了调整论证,并消除了其中相关闲置用地因规划不符导致无法建设的政府原因。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相关权利人于政府原因消除后应尽快接受闲置土地处置并重新约定动工开发期限及条件,如政府原因消除后满一年未进行处置,则视为涉嫌自身原因闲置。
为避免错过政策窗口期导致自身原因闲置土地,造成无偿收回等损失,请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尽快到我镇闲置土地处置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郭工,苏工,联系电话:86501238)
中山市板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