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铁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去年12月份,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第7.3.2条、第7.3.6条、第7.3.9条之规定,依法认定鸿泰工业大厦存在的火灾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我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鸿泰工业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挂牌督办。2024年3月12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对鸿泰工业大厦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定鸿泰工业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毕。经研究,镇政府决定对鸿泰工业大厦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摘牌销案。
附件:同意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同意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