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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4 分享: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板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一、政策修订背景

  (一)原有政策的局限性

  《板芙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从2013年11月开始实施,至今已满4年,按照相关规定,试行的规范性文件超过2年的,应当进行修订。

  (二)政策修订的重点

  本次修订的重点,一是增加了相关条款,二是完善相关的交易程序规定。

  二、主要政策措施解读

  1、条文增加。修订前23条,修订后增加30条。11条、15条、18条、24条、25条、28条、29条为新增条款。

  2、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容:

  第8条增加了集体资产的类别。

  第11条增加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内容。

  第15条对竞价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16条进一步完善了交易步骤。

  第24条对延期交易和中止交易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27条对处置交易违法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28条对合同争议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3、未采采纳市示范文本的部分条款: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条款。

  合同到期后延期续租的条款。

  主要是为了防止村、组两级滥用竞争性谈判和延期续租而规避公开交易。

  三、政策实施后的效果预测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秩序,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