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一、政策制订依据及背景
根据《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中府办〔2020〕21号)、《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板府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板芙镇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企业及个人到板芙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完善高素质人才服务,促进人才扎根板芙、发展板芙。在实行外来人员子女入户入学、积分入学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充分挖掘、整合公办学校优质资源,拓宽企业高管高技人员的子女入学渠道,拟稿部门草拟了《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经征求镇教体中心、党建办、人社分局、城建农局、公共服务办、税务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确定适用条件和对象。
本办法主要适用对象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企业高学历人员、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六层次以上的人才以及其他对板芙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等六类人员的子女。
(二)明确申报要求和标准。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其在我镇经济贡献情况,明确可申报的入学名额,帮助解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困难,鼓励企业扎根板芙安心立业。
三、政策特点
(一)针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不同申报主体设置不同的申报标准。根据智装园工业项目新投建投产这一特性,按其在我镇经济贡献程度安排不等入学名额,促进企业加快履约达产。
(二)进一步明确其他适用范围。充分考虑当下及未来经济发展态势,鼓励存续企业再投资、扩容扩产,积极参与“三旧”改造,适当放宽该政策申报主体至全镇域的其他新招引工业项目企业。
(三)确保现行政策的延续性。入学相关程序和事项参照《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板府办〔2020〕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