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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03-20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文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推动文物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结合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特点和管理实际,我局起草制定了《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2月20日正式印发实施。为做好岁修资金申报工作,现对《办法》的申报流程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岁修资金补助对象包括:中山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即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注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财政厅落实资金补助,不纳入岁修资金补助范围;归口市园林管理处、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市博物馆等市级财政预算单位管理使用的38处不可移动文物,不纳入岁修资金补助范围。

  (二)岁修资金补助范围包括文物的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保护性设施建设,以及文物全覆盖兜底保障项目。文物的修缮工程、迁移工程不纳入岁修资金补助范围。

  注释文物的修缮工程补助按照《中山市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单个文物点预算总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适用《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

  注释:单个文物点预算总额在5万元以上项目,适用《中山市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申报流程

  (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下发关于申报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的通知,组织各镇街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镇街文物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现状进行摸底,筛选出需保养维护的文物点,及研究制定辖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兜底保障计划。

  注释:各镇街对岁修资金的使用有一定的灵活性。除用于文物本体的日常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保护性设施建设支出外,亦可用于开展文物全覆盖兜底保障,例如与保洁、白蚁防治等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般一年一签,服务金额在当年度拨付于该镇街的岁修资金限额以内。岁修资金允许用于购置消防、安防、防雷等器材,或用于电路改造、给排水改造及其他为排除文物本体安全隐患实施的项目。

  (三)各镇街根据文物保护实际需要,确定申请补助总额,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提交岁修资金申请表及文物保养维护实施方案。

  (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对方案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议,经局党组研究,在当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范围内确定岁修资金实际补助金额,按有关资金划拨程序拨付。

  注释: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履行全市文物岁修资金统筹把关责任,对各镇街提交的文物保养维护实施方案进行审议,按照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实际补助金额。对于认定需重点倾斜补助的镇街,可于当年度岁修资金全市总盘子中予以适当倾斜,对于在方案中总体思路、实施计划及资金支出明细思路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的镇街,相应扣减补助额度。

  三、具体实施

  (一)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的,在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中,不限定设计单位资质,但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监理单位需具备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即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开展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的,取消资质限定要求,不限定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

  注释: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实施。从实际工作情况考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应选取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公司参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鼓励具有文物保护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的单位参与。

  (二)镇街文物主管部门应与相关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要对岁修资金开支情况、实施内容进行收集统计,做好施工记录和工序记录并整理归档。

  (三)考虑岁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兜底保障的,类别为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定期做好除草、白蚁防治、保洁等保养维护工作;类别为石窟寺及石刻、古遗址、古墓葬的不可移动文物,应重点考虑购置安防监控设备,并做好除草、保洁等保养维护工作;庙宇类的文物建筑,应重点考虑购置消防器材、配置消防安全设施。

  四、资金监督

  (一)资金使用范围不包括:征地拆迁、基本建设、超出文物本体保护范围的环境整治支出、文物征集、接待和出国出境等支出。

  注释:文物岁修资金主要用于文物本体的日常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保护性设施建设支出,以及用于开展文物全覆盖兜底保障,用于文物本体安全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二)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按相关规定组织各镇街文物主管部门开展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各镇街文物主管部门对岁修资金开支情况、实施内容、实施效果进行收集统计,做好施工记录和工序记录并整理归档,形成绩效评估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物局)。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注释:按照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镇街开展岁修资金的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材料包括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评分表,以镇街为单位报送。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