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订依据及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我镇企业的人才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及个人到板芙投资创业,加快项目建设投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60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拟稿部门草拟了《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经征求镇教体中心、党建办、人社分局、城建农局、公共服务办、税务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确定适用对象和条件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适用条件企业中企业高管、高技人员、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企业高学历人员、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属于镇街负责统筹安排子女入学的人才以及其他对板芙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等六类人员的子女。
(二)明确申报要求和标准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其在我镇经济贡献情况,明确可申报的入学名额,帮助解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困难,鼓励企业扎根板芙安心立业。
三、政策特点
(一)针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不同申报主体设置不同的申报标准。根据企业或个人在我镇经济贡献程度安排不等入学名额,促进企业或个人加快发展,为我镇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整合现行政策。现行的《中山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板府〔2021〕14号)只针对智装园重点招商项目企业以及我镇2019年以来其他新招引的工业项目企业,适用对象较局限,新制定的政策在资格条件上进行了整合、优化和拓宽。
(三)确保以往政策的延续性。入学相关程序和事项参照《板芙镇企业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板府办〔2020〕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