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机关
处理结果
时间
1
中山市板芙镇百晨小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