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行政处罚

板芙镇行政处罚信息汇总表(2023年3月)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3-04-07 分享: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罚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机关

处理结果

时间

1

中山市板芙镇通泰水产养殖场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

2

中山市板芙镇顺坤养殖场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

3

中山市板芙镇景迎自行车修理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罚款

2023/3/3

4

中山市板芙镇元翔鞋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

5

中山市板芙镇鸿淇水产养殖场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

6

中山市板芙镇斌财木桶快餐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

7

中山市板芙镇竹玉副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

8

中山市板芙镇张仔五金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

9

中山市板芙镇鸿创饲料服务部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7

10

中山市板芙镇恒富五金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7

11

中山市板芙镇阮爷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7

12

中山市板芙镇考英传统豆腐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9

13

中山市峻建建材有限公司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罚款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整罚款

2023/3/9

14

中山市泓程砂石有限公司

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罚款

对港口、码头、工厂、矿山、商业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整罚款

2023/3/15

15

中山市板芙镇名亮汽车用品商行

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整罚款

2023/3/16

16

中山市进锋涂料厂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肆仟叁佰捌拾元(¥4380)整罚款

2023/3/16

17

中山市板芙镇铭记商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21

18

中山市板芙镇伟瑜副食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21

19

中山市板芙镇荷泽烧烤羊汤店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21

20

中山市粤好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法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而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柒仟捌佰叁拾柒元伍拾分(¥7837.5)整罚款

2023/3/30

21

中山市板芙镇正粤五金塑胶加工厂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法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而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壹仟肆佰元(¥1400)整罚款

2023/3/30

22

中山市板芙镇凯源家庭农场

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板芙镇
人民政府

处人民币伍佰元(¥500)整罚款

20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