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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租式厂房仓库竟藏“炸弹”,负责人被处行拘八天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29 分享:

  日前,板芙镇消防救援局联合镇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对白溪村厂企开展联合检查。

  行动中,检查小组发现位于板芙北路鸿泰工业大厦园区内一仓库非法储存了15公斤容量稀释剂48桶、15公斤容量硝基稀释剂10桶、10公斤容量聚氨酯固化剂137桶、20公斤容量聚氨酯树脂涂料151桶、20公斤容量硝基漆2桶、170公斤容量的PU稀释剂1桶和5公斤容量底色精15桶,这些化工材料总重达5545公斤。储存区域并未做任何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安全措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存在极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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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安部门依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三十条之规定,该场所负责人因违反易燃易爆管理有关规定被处行政拘留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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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汲取教训,紧绷消防安全弦,11月29日上午,板芙镇组织召开“消防拘留案”现场警示教育会。镇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分租式厂房园区工作人员等1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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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会上,镇消防部门通报了该起案例。同时列举了近期由于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品导致的火灾事故案件,通过真实的案例让参会人员认清非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危险性。要求各单位场所要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会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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