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下称“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南朗镇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招选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府〔2020〕9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府〔2023〕58号)等规定,采用“先竞年税收再竞移交物业返租首年租金后竞移交物业补偿面积”的竞投方式,公开选定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三旧”改造项目合作主体,现将公开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概况(本文件所涉及项目面积均以实际测量为准)及竞投内容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竞投人或竞投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在翠亨新区已具备不低于90万㎡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验,其中工业厂房的开发建设经验不低于35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验面积可累加,但累加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
(三)竞投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竞投的,以其中一名成员企业法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为准,联合体各成员的注册资金不得累加);
(四)近3年在国家、省、市信用信息系统没有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必须以具有上述第2点条件的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竞投。
注:1.如竞投人提供资料经核实为虚假资料,招选人有权取消竞投人的竞投资格,竞投人已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为联合体竞投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具备上述第(四)点条件。3.联合体竞投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7月6日,共30个自然日。
(二)报名初审申请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7月6日(工作日时间内9:00-12:00,14:00-17:00)。
(三)报名初审申请地点: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站(中山市南朗街道晓珠街2号)。
(四)报名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760-89882265。
(五)报名初审申请方式:
有意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向代理机构获取《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三旧”改造项目合作主体公开遴选方案》一份(每份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出具收款收据作为遴选方案的购买凭证,竞价当天将已开具的发票给意向人):
1.意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意向人或意向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在翠亨新区已具备不低于90万㎡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验,其中工业厂房的开发建设经验不低于35万㎡(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为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开发经验,还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等可以证明控股关系及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验面积可累加,但累加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
3.意向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竞投的,以其中一名成员企业法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的注册资金不得累加);
4.意向人近三年在国家、省、市信用信息系统没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代理机构同时在意向人报名当天查询其信用中国报告并存档);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必须以具有上述第2点条件的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竞投(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意向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无需提供)。
如为联合体竞投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具备上述第4点条件。联合体竞投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报名初审申请且已获取《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三旧”改造项目合作主体公开遴选方案》的意向人代表参加现场实地踏勘,拒不参加现场实地踏勘的意向人不予审核竞投资格。
备注:通过了报名初审申请的意向人,不代表已具备参加竞价的资格;参加竞价的资格是以递交竞投资格文件并审核通过,且按《保证金缴款通知书》要求缴纳保证金后予以确认。
四、项目踏勘
现场实地踏勘时间:2023年7月7日,共1日。
项目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通过报名初审申请的意向人按约定到指定地点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竞投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清楚项目现状及项目相关情况,相应的责任、风险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五、提交竞投资格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竞投资格文件(详见竞投资格文件格式,并加盖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竞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竞投人或竞投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在翠亨新区已具备不低于90万㎡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验,其中工业厂房的开发建设经验不低于35万㎡(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若为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的开发经验,还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等可以证明控股关系及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验面积可累加,但累加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
3.竞投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如为联合体竞投的,以其中一名成员企业法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的注册资金不得累加);
4.竞投人近三年在国家、省、市信用信息系统没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具体以代理机构在竞投资格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竞投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竞投,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必须以具有上述第2点条件的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竞投(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6.竞价承诺书;
7.竞投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无需提供)。
注:(1)如竞投人提供资料经核实为虚假资料,招选人有权取消竞投人的竞投资格,竞投人已缴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为联合体竞投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具备上述第4点条件。(3)联合体竞投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竞投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8日9:00(北京时间)。
(三)竞投资格文件递交地址: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站(中山市南朗街道晓珠街2号)。
(四)竞投意向人所提交的竞投资格文件经提交人签名确认后不予退回。
(五)竞投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需密封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招选人有权不予审核其竞投资格。
六、其他相关规定
(一)通过报名初审申请的竞投意向人须按照《保证金缴款通知书》要求交纳保证金,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竞投地点签到并换领竞投号牌。
(二)竞投地点: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站(中山市南朗街道晓珠街2号)。
(三)签到和换领竞投号牌时间:2023年7月10日14:30至15:00 (北京时间)。
(四)竞投程序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五)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竞投人若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会场迭序、违反竞价规则、互相串通)的,招选人有权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价会场、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具体按本项目竞价规则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竞投人举号牌应价之后,不得撤回,否则招选人有权没收该竞投人全部竞投保证金,并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按本项目合作主体公开遴选方案“第四部分 竞投须知”规定执行。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胡小姐
电 话:0760-89882265
地 址:中山市沙溪镇新濠路3号曜基商业广场A栋3楼310
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站
联 系 人:程小姐
电 话:0760-85521997
地 址:中山市南朗街道晓珠街2号
翠亨新区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程绮君
电 话:0760-89967963
地 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珠工业园
中山市南朗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
联 系 人:郭佳俊
电 话:0760-85526970
地 址:南朗街道体育路6号农业农村局
意向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渠道: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zsszpt.cn/)、中山翠亨新区官网(http://www.zs.gov.cn/chxq/index.html)、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tsyjg.com/xmdt/)及村务公开栏。
意向人存在疑问的,可联系代理机构咨询。意向人认为合作主体公开遴选方案、交易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函件的方式提出异议,代理机构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交易活动中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交易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交易活动。
本项目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投诉,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进行监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