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市新鸿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向中山翠亨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提出项目需迁移树木小叶榕11棵,现就该申请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3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众参与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60-85598565
(二)信函: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翠亨新区规划馆 翠亨新区建管局(邮编:528454),请在信封上注明“南朗街道第六工业区锦峰路小叶榕迁移树木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