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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受理期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11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及《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版)》将于2024年 7月10日失效,为有序做好相关津补贴事项的受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失效前最后一个受理期(6月1日至6月15日)延伸至政策失效(即6月1日至7月10日)。

        二、仅能在3月1日至15日、9月1日至15日申报的在站博士(后)补贴、在读研究生生活补贴等14个事项调整为政策失效前最后一个受理期受理。

        三、已申请但未申领完毕的非一次性发放事项(购房补助、特殊津贴、住房补贴、高学历补贴、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补贴、企业和机构引进奖励、柔性引才补贴等)在政策失效后调整为日常受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8118023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