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过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初步审核,现对拟续租人才公寓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向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反映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联系电话:0760-28118017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北辰路21号翠亨国际科创中心H4栋二楼(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
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