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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翠亨新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02 分享:

《中山翠亨新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前,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制定了《中山翠亨新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为更好理解和落实《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中通道建设机遇,贯彻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打造面向未来的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区,结合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发展的现状,目前新区亟需制订新的孵化体系扶持政策,加快实现东西片区政策全覆盖,吸引孵化载体落地,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在孵企业做优做强。

    二、政策的制定程序说明

    科技金融局认真对省、市及周边地区的孵化政策体系,结合翠亨新区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在广泛听取市区相关部门、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翠亨新区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形成本《管理办法》。

    三、政策具体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个章节,二十一条,分别是总则、在孵企业基本条件、支持范围及标准、申报与审核、监督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对目的和依据、资助对象、审核方式等给予说明。第二章是在孵企业基本条件,对在孵企业作了基本定义,第三章支持范围及标准,包括:对孵化载体的认定补助、评价补助、培育奖励、其它奖励,以及对在孵企业的租金补助。第四章明确《管理办法》的申报和审核流程。第五章明确《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机制。第六章为附则,包含了政策年度扶持额度和有效期等内容。

    四、政策主要特点

    (一)适度提升扶持力度。为进一步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更好地引进孵化载体和企业,对于孵化载体认定国家、省级孵化载体的,本办法适度提升扶持力度。

    (二)围绕孵化载体质量扩大扶持范围。除了常规的孵化载体认定补助、评价补助,本办法还增加了对孵化载体服务成效及在孵企业方面的奖励,包括在孵企业上市、认定高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认定创新创业团队等均会对载体和在孵企业进行不同力度的奖励,扩大扶持范围,提高孵化载体能效。

    (三)鼓励粤港澳合作。紧密结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要求,新增面向港澳台在孵企业和海外孵化器的奖励,重点突出港澳台创新创业元素。

    (四)免申即享。为降低企业的办事成本,在合规的情况下提高工作效率,本办法将采取“免申即享”的扶持方式,具体在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中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