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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翠亨新区支持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办法(暂行)》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18 分享:

中山翠亨新区支持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办法(暂行)

    日前,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制定了《中山翠亨新区支持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办法(暂行)》。为更好理解和落实本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也是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高能级定位、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翠亨新区。马鞍岛片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功能,聚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成为高端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南朗片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机器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等科技型、创新型高端制造业,打造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首选地。为更好践行党代会精神及优化我区产业结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科社字〔2020〕86号)、《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科社字〔2020〕21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7号)、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工信〔2019〕6号)以及周边相关文件编制。

    三、编制过程

    本办法的编制,参考了国内先进地区的相关政策,经我局专项工作小组多次讨论,横向对比先进地区相关条款的支持力度,形成文件框架及条文初稿。针对本办法我区召开企业座谈会,并征求市区各部门及中医药城、翠亨集团、西湾投控及南朗司法所及香山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最终定稿。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总则、支持范围和方向、支持的六大板块、申报条件及流程、附则等五大个部分。主要内容有:

    (一)第一部分总则明确本办法制定的目的及依据。

    (二)第二部分明确了本办法所支持的企业和机构、重点产业、支持的方式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本办法所支持的产业,一是创新药物;二是前沿诊疗技术;三是高端医疗器械;四是生物制品及健康促进剂产品;五是产业链配套支撑服务体系产业;六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支撑产业。

    (三)第三部分明确了本办法支持的六大板块,共19个条款,分别为支持重大项目落地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固投奖补、租金补贴、经济贡献奖励支持创新药研发和注册支持创新药再开发新增适应症支持市场急需仿制药研发支持医疗器械研发支持保健食品和特殊化妆品研发支持新药注册或备案并产业化支持购买新药注册证书并产业化支持承接委托生产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平台服务本地企业支持绿色发展支持重大学术活动交流支持参展参览支持国内国际资质认证

    (四)第四部分明确了申报条件及流程及部门职责,区投资促进局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一次,符合申报市级扶持条件的应积极申报,否则本专项资金不予扶持。同一事项或项目,坚持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扶持。

    五、政策亮点

    (一)对标先进地区,支持力度大健康医药产业是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在存量产业培育发展和新项目招引亟需政策支撑。经对比周边地区对发展健康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新区对标广州、深圳、苏州等一线城市,提高对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二)支持体系完善,注重产业链扶持《办法》从项目落地、创新研发、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推介交流、资质认定等板块,为我区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支持,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以成果导向,事后奖补为主。各类奖补以取得的成果(备案、批件、证书、认定资质等)及实缴资本、实际完成固投、实际产生的地方经济贡献、实际交易金额、活动备案确认等作为评审标准,进行事后奖补。

    (四)扶优扶强原则,助力企业增效提质发展。《办法》支持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同时《办法》支持标准均设置门槛,明确经济指标或科技创新水平要求。

    (五)结合新区实际,扶持总量可控《办法》制定中,在前期对企业情况摸查基础上,充分考虑政策落地后财政资金支出需求,对办法执行近期与远期资金使用进行了提前测算。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