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
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 >政策解读

关于《翠亨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15 分享:

翠亨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

日前,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制定了《翠亨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为鼓励扶持新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业快速健康发展,学习周边先进地区最新经验,对此前相关政策进行修订

二、《办法》的制定程序说明

主要是学习周边地区如深圳、珠海、佛山等地最新政策,并结合新区实际对原政策进行修订。已先后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开挂网征求社会意见

三、《办法》具体内容

《办法》共三章、十九条,包括:

第一章 总则 阐述了政策背景意义、股权投资类企业定义、申请条件等。

第二章 奖励对象及扶持措施 阐述了具体奖励措施、约束条件、政务服务支持等。

第三章 附则 明确政策有效期、解释权等。

四、《办法》主要亮点

一是扶持力度大,始终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对单个基金管理企业的奖励总额最高可达3000万元。二是引导机构重归“投资”根本。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新区投资额进行奖励,取消之前按注册资金或出资额进行奖励,有效提升了金融资本对新区实体经济的实际支持力度。三是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新区以小企业、初创企业居多,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可以更加充分发挥股权投资业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的独特支持作用,助力新区打造面向未来的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