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山翠亨新区深化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港澳人才智慧投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来新区就业创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122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5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程序说明
在学习周边地区最新政策基础上,广泛走访调研,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开挂网征求社会意见。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规定了本《办法》所述的港澳青年、初创企业、基地及适用对象。
(二)创业补贴。基地的初创企业可获得补贴1万元、享受场地免租、创业基金支持,招募港澳实习生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补贴3万元、聘用港澳青年最高补贴2.5万元,菁英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三)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获得最高每月8000元的见习补贴,最高7.2万元的就业补贴。
(四)为港澳青年提供企业落地“一对一”全链条需求对接服务、生活安居保障;对面向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给予活动补贴。
(五)附则对政策有效期、解释权等做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