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情指合战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硬件改造部分)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情指合战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硬件改造部分)
二、本项目投标上限价为中介预算1,109,549.86元下浮12%:1109549.86×(1-12%)=976,403.877元(含税)。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3,877.48元,超出最高限价或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低于33,877.48元均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情指合战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硬件改造部分)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2. 项目编号:PC2023062;
3.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包组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2.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紫怡园1座2614房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4.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2日15:00;
2.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紫怡园1座2616房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 磋商时间:2024年03月22日15:00;
4. 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紫怡园1座2614房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凤分局
地 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6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60-2318930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760-8882228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紫怡园1座2616房
网 站:www.zspct.com
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