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辖区“三无”船舶清理工作,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东凤镇决定在全镇鸡鸦水道、小榄水道、容桂水道的船舶集中停泊点以及修(改)造厂(点),开展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月9日前,各实际管理人必须将外河的所有“三无”船舶转移至内河并自行清理完毕。
2.自2月9日起,所有“三无”船舶不得进入外河作业,未按规定进入外河作业的“三无”船舶,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扣。
请各实际管理人在限定日期内自行整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影响综合整治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抗拒、阻挠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涉及公职人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