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商家:
经镇政府同意,我局在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31日期间举办了2023年东凤镇迎春促消费活动,经第三方机构审核、镇工科商务局复审等环节,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6日起至2024年2月12日止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镇工科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镇工科商务局联系电话:0760-22633088,邮箱:2386853153@qq.com;地址:中山市东凤镇政府307室。
附件:2023年东凤镇迎春促消费活动分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