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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十字路、和通路、新和东路、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22 分享:

  为充分了解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十字路、和通路、新和东路、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十字路、和通路、新和东路、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

  2.实施单位:中山市东凤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3.项目概况:东凤镇同安十字路建设工程位于东凤镇同安村,本工程包括同富路和同乙路建设。其中同富路北起清沥路,南至同安大道相交,路线全长约1337.3米;同乙路西起莺歌咀路,东至大坳北路,路线全长约842.9米。和通路建设工程位于东凤镇东和平村,道路起点为和通路,终点接东阜路,施工范围全长约527.1米。新东和路建设工程位于东凤镇永益村,东和路起点与四浮涌(万寿街)相交,终点与东阜公路相交,施工范围全长约663.7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位于东凤镇穗成村、和泰村,处理厂三期工程拟建设日处理规模4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其中改造粗格栅和提升泵房、污脱机房。新建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调节池、紫外消毒渠和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变配电室、除臭生物滤池、信息平台等设施。上述项目的建设完善了东凤镇基础设施,提升区域通勤力,提高了东凤镇交通便捷度,加强了东凤镇的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居民幸福感。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拟征收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永益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穗成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吉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8.2834公顷。

  4.征地补偿标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个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618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22630688   邮箱:773537564@qq.com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