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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凤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29 分享: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做好我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2024〕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东凤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第一部分: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东凤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简称“户籍生”);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简称“教育优待政策生”,详见附件1);

    (三)东凤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简称“户籍人员子女生”);

    (四)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简称“跨镇街就读生”);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简称“入围积分生”)。

    特别说明:

    1.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简称“跨镇街就读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东凤镇工作且截止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东凤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2.年满6周岁的东凤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在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期间,向东凤镇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今年不用网上报名,延缓入学期满,应报名申请入学。申请地点: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760-89997061。

    二、招生计划

    1.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中心小学

同安小学

安乐小学

民和小学

小沥小学

班数

12

5

3

5

11

学校名称

凤鸣小学

永益小学

吉昌小学

东罟小学

西罟小学

班数

4

6

3

2

4

    2.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东凤中学

东凤二中

班数

30

11

    3.积分入学人数:

    东凤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围积分生人数以对外公布指标数为准。

    三、学位分配批次与办法

    我镇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招生范围、学位数,依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居住信息,按照以下批次及生源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当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第一批次及顺序:

    (1)户籍生;

    (2)教育优待政策生;

    (3)户籍人员子女生;

    (4)跨镇街就读生。

    2.第二批次:入围积分生;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围积分生,镇教育部门根据各公办小学学位情况,结合积分申请人的居住地、工作地和积分分值等统筹安排。所属辖区学位不足的情况下,要服从统筹安排。8月初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不再重新安排。

    四、招生范围及咨询电话

    东凤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依据如下:

    东凤户籍为家庭户的,按照其户口地址划分;东凤户籍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的,按照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划分;东凤户籍为各村(社区)集体户的,划分至各村(社区)辖区内中小学;户籍为东海社区集体户(含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则结合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和参保单位所在地统筹安排。

    1.中心小学:东兴社区,伯公社区,东海社区辖下的东御世家、东御荣峰、金爵豪庭、友好公馆、晶都花园、上水湾、世宝广场、凯盛广场、海伦春天、名扬世纪、金时大厦、御景香江小区,电话:0760-22600182。

    2.同安小学:同安村,东海社区辖下的天乙华庭、天乙海岸名都、汇君豪庭、国创星汇、天善湾、铂金尊汇小区,电话:0760-22616963。

    3.安乐小学:安乐村,金穗万谷华庭,电话:0760-22601064。

    4.民和小学:民乐社区,和泰村;电话: 0760-22781601。

    特别说明:东海社区辖下的丽景花园、金凤湾畔、万科金色家园、唯美嘉园、锦尚花园、龙光天韵花园、东尚峰景小区(简称“民和地段”)的,采用“填报志愿,统筹安排”方式,分别安排到民和小学、中心小学、安乐小学、同安小学、凤鸣小学等五所学校入读。民和小学录取民乐社区、和泰村户籍生及户籍人员子女后,剩余学位供填报志愿;中心小学、安乐小学、同安小学、凤鸣小学完成本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入读的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供填报志愿;当可供填报志愿学位数大于或等于填报志愿人数时,学校如数录取;当可供填报志愿学位数小于填报志愿人数时,由镇教育部门根据填报志愿情况,按照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的顺序依次安排,安排完一类再安排下一类,同一类别超出剩余学位数的,户籍生按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安排;教育优待政策生按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时间、租住时间先后安排;镇内跨村(社区)的按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户籍人员子女生按法定监护人入户时间先后安排;跨镇街就读生按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5.小沥小学:小沥社区,东海社区辖下的逸湖半岛、佛奥阳光花园、佛罗城堡、潮汇湾、尚悦广场小区,电话: 0760-22618441。

    6.凤鸣小学:东和平村,穗成村、东海社区辖下的穗茵庭小区,电话:0760-22626068。

    7.永益小学:永益村,电话:0760-22600100。

    8.吉昌小学:吉昌村,电话:0760-22600961。

    9.东罟小学:东罟步村,电话:0760-22601461。

    10.西罟小学:西罟步村,电话:0760-22600314。

    11.东凤中学:东兴社区,伯公社区,同安村,安乐村,民乐社区,和泰村,小沥社区,穗成村,东海社区辖下的东御世家、东御荣峰、金爵豪庭、友好公馆、晶都花园、上水湾、世宝广场、凯盛广场、海伦春天、名扬世纪、金时大厦、御景香江、天乙华庭、天乙海岸名都、汇君豪庭、国创星汇、天善湾、铂金尊汇、丽景花园、金凤湾畔、金穗万谷华庭、万科金色家园、唯美嘉园、锦尚花园、龙光天韵花园、东尚峰景、逸湖半岛、佛奥阳光花园、佛罗城堡、潮汇湾、尚悦广场小区,电话:0760-22608255。

    12.东凤二中:东和平村,永益村,吉昌村,东罟步村,西罟步村,东海社区辖下穗茵庭小区,电话:0760-22638991。

    五、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一)小学一年级

    1.预审要求:

    (1)符合我镇公办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均需提交预审材料,符合多个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学生只能到一所学校提交预审材料,超过一所学校的,默认以户籍地所在学校为准,其他学校的报名自动失效。若自愿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亦须按要求提交预审材料,被摇号录取的,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注册就读;摇号不中的或不到民办学校注册的,由镇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2)参加东凤镇2024年小学一年级入围积分生,因政务数据系统自动对接,不用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及时间:

    (1)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小学条件,且户口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为“民和地段”;东海社区集体户人员居住地或参保单位所在地为民乐社区或和泰村的,符合条件入读公办学校,法定监护人房产为民和地段小区的,于2024年6月1日(周六)上午8:30-12:00,前往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录播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填写《东凤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并同时现场填报志愿。

    (2)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小学条件,且为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于2024年6月1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前往各村(社区)辖区内小学提交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各村(社区)家庭户的(民和地段小区除外);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东凤户籍但不同村(社区)的,且需要随法定监护人户籍申请跨村(社区)就读的;

    3)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各村(社区)集体户的(东海社区集体户以及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除外)。

    (3)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小学条件,且为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于2024年6月2日(周日)上午8:30-12:00前往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录播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并填写《东凤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符合教育政策优待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为东凤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其他村(社区)房产,申请跨村(社区)就读的;

    3)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东海社区集体户(含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

    4)符合条件跨镇街就读的。

    (二)初中一年级:

    1.预审要求:

    (1)符合我镇公办初中录取资格的学生(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均需现场提交预审材料。若自愿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申请民办学校就读的,亦须按要求提交预审材料,被摇号录取的,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注册就读;摇号不中的或不到民办学校注册的,由镇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2)参加东凤镇2024年初中一年级入围积分生,因政务数据系统自动对接,不用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及时间:

    (1)在我镇公办小学读六年级的,且户籍类别为家庭户或各村(社区)集体户的户籍生及户籍人员子女由现就读的公办小学统一收集预审资料(具体参考附件2),完成时间:5月20日前。(东海社区集体户以及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除外);

    (2)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初中条件,且为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于2024年6月1日(周六)下午1:30-5:30前往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录播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2),并现场填写《东凤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为东凤户籍,法定监护人拥有其他村(社区)房产,申请跨村(社区)就读的;

    3)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为东海社区集体户(含与户主关系显示为非亲属的家庭户);

    4)符合条件跨镇街就读生;

    5)六年级不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特别说明:

    1)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无需携入学儿童到场,请监护人遵守现场秩序。

    2)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现场预审资料仅限于6月1日(周六)和6月2日(周日)两天。其余时间现场提交资料地点为: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760-89997061。

    六、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即:2024年秋季需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新生,都需要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否则将直接影响后续一切入学手续办理,请各监护人务必按时完成。

    1.登记时间:

    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方法: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

    特别说明: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招生对象为入围积分生。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和核验信息的,可到我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东凤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详见附件3)。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镇街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街按照招生录取批次和顺序安排。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每个学生最多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入围积分生入读公办学校的,由镇街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镇街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街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我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验核地点: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760-89997061;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在6月21日前完成。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镇街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镇街教育部门将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第二部分:民办学校小学、初中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持有东凤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

学校名称

人数

属地

招生计划

面向全市

招生计划

东海学校

275

275

0

穗成新徽学校

292

292

0

梅沙实验学校

110

77

33

  2.初中一年级:

学校名称

人数

本校对口

直升招生计划

属地

招生计划

面向全市

招生计划

东海学校

380

280

70

30

穗成新徽学校

300

270

30

0

梅沙实验学校

100

66

10

24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即:2024年秋季需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新生,都需要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否则将直接影响后续一切入学手续办理,请各监护人务必按时完成。

  1.登记时间:

  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登记办法: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

  特别说明: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2)若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法定监护人可携齐资料前往东凤镇任何一个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进行信息登记(服务点详见附件3)。

  (3)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三种类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和属地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验核地点: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电话:0760-89997061;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各镇街要在6月21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街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当地镇街教育部门,咨询电话:0760-22600395。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再次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被民办学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各镇街应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街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760-22600395。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注册相关要求:

  1.注册地点:东海学校、穗成新徽学校、梅沙实验学校;

  2.注册所需资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a)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两个公章的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上,父亲页、母亲页和小孩页各1份);

  b)预防接种证明(到医院防保科打印);

  c)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法定监护人持有东凤镇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地外招生计划可持中山市居住证)。

  四、收费标准(单位:元/学期·人)

学校名称

小学一年级

学杂费

初中一年级

学杂费

服务性收费

东海学校

6310

6940

早餐300;中餐1500;晚餐1800

接送费1500;    住宿费2800   

穗成新徽学校

5360

5890

早餐500;中餐1500;接送费1600

梅沙实验学校

25500

28000

住宿费2550

  特别说明:

  以上为现行收费标准,按学期收取,如有新的收费标准以市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服务性收费、代收代管费(如校服等)根据每学期公布的物价,由家长自愿选择,按实收取。

  五、民办学校联系方式

  1.学校名称:中山市东凤东海学校

  学校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东海五路普富街22号

  联系电话:0760-22608935    0760-22608260

  2.学校名称:中山市东凤穗成新徽学校

  学校地址:中山市东凤镇穗成村穗成路42号

  联系电话:0760-22637248

  3.学校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梅沙实验学校

  学校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凤安路7号

  联系电话:0760-89997966

  六、监督投诉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东凤镇教体文旅局(东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单位地址:东凤镇人民政府8楼810室

  联系电话:0760-22600395

  七、注意事项

  1.监护人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注册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未尽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

  3.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凤镇教体文旅局(东凤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2.东凤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现场提交材料一览表

             3.东凤镇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一览表

             4.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