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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调查通知书(黄伟文)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21 分享:

黄伟文:

  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询问通知书》,邮寄送达的《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询问通知书》亦显示为代签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协助调查通知书

粤中东凤协查〔2024〕CJ1005号

黄伟文 :

  为查清你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伯公社区第十七小组的锌棚是否涉嫌违法建设的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需要你单位协助调查:

  请你于 2024 年10月28 日上午10:00 携带以下资料到本机关协助调查:

  1、建设位于中山市东凤镇伯公社区第十七小组的锌棚的相关手续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不动产权证、规划报建资料等);

  2、其他你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以上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你本人签名予以确认。逾期不到或不如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接受调查,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前来协助调查人员系你本人委托的,应当附有《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60-22337202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