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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凤镇河涌清淤二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8 分享:

  中山市恒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东凤镇水务事务中心的委托,就东凤镇河涌清淤二期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4002

  项目名称:东凤镇河涌清淤二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2101.3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凤镇河涌清淤二期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项目要求:东凤镇河涌清淤二期工程包含三中河、安乐一队河、安乐3队河、安乐4队河、南角河五条河涌清淤。其中安乐一队河、安乐三队河清淤长度1267m,安乐四队河清淤长度343m,三中河清淤长度880m,南角河清淤长度1406m(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2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全部内容。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若报价人同时提供声明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报价截止到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声明函》,若报价人同时提供声明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填写)。

  6.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地点:中山市恒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55号朗晴假日园5期4幢6卡)。获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阐明委托事项,需附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需法人签字(或盖私章)确认;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恒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55号朗晴假日园5期4幢6卡)。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报价人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hengyinzixun.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山市东凤镇政府网(http://www.zs.gov.cn/dfz/)。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 

  联系人:钟工,电话:0760-22600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恒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岐关西路55号朗晴假日园5期4幢6卡 

  联系人:吴工,电话:13528243409 /0760-88230759

  邮  箱:hygc0421@163.com           


发布人:中山市东凤镇水务事务中心

中山市恒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