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东凤镇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根据“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东凤标段”施工要求,需要对位于凤翔大道中间花基的加拿利海枣、木棉、蒲葵共34棵乔木(具体位置、品种、胸径等详见《凤翔大道中间花基乔木迁移统计表》)进行树木迁移,工程完成后回迁。现对东凤镇物业管理公司编制的《凤翔大道中间花基部分乔木迁移方案》进行公示。
中山市东凤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