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东凤镇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根据“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东凤标段”施工要求,需要对位于东阜路中间花基的刺葵、木棉、加拿利海枣、苏铁、松柏、竹柏、紫薇、凤凰木共98 棵乔木(具体位置、品种、胸径等详见《东阜路(三中河-东富路段)苗木迁移清单》)进行树木迁移,工程完成后回迁。
现对东凤镇物业管理公司编制的《东阜路中间花基部分乔木迁移方案》进行公示。
中山市东凤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