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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05 分享:

粤中东凤监字〔2025〕人006号 


  工程项目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第4次)-东凤标段项目(四包组)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

  承包人姓名:周辉

  身份证号:513***********1932 

  联系电话:13********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5年1月21日,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接报,反映你拖欠工人工资。经查,你承接的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第4次)-东凤标段项目(四包组)工程涉嫌拖欠葛先冬、张良位等9人的工资。现你无法联系且不知去向,我东凤分局多次联系你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均未果。   

  2025年2月25日,我东凤分局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施工项目部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东凤监字〔2025〕人006号)要求你于2025年2月28日10时前到我镇东凤人社分局接受调查,但你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5年3月7日10时前到我镇东凤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    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3号

  联 系 人:肖启明、陈铸峰                              

  联系电话:0760-22626820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