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东凤镇东阜路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中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府函﹝2018﹞770号),自批准之日(2018年10月2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政府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凤镇东阜路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中府函﹝2018﹞770号)
2、《中山市东凤镇东阜路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批后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