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村庄规划》、《中山市东凤镇东罟步村村庄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部门联审、村委会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并获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府函﹝2019﹞314号),自批准之日(2019年9月9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政府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东罟步村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中府函﹝2019﹞314号)
2、《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村庄规划》实施公告板
3、《中山市东凤镇东罟步村村庄规划》实施公告板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