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123号)的要求,为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合理划分村庄“生活区、生产区、生态区”,加强分区、分类指导和用地保障,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东凤镇按要求组织编制了《中山市东凤镇民乐村-伯公村-安乐村-和泰村-同安村土地利用规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村规”),并于2020年4月1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中府函〔2020〕55号)。现将成果予以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人士监督实施。
一、村规方案
本次村规调整后,民乐村-伯公村-安乐村-和泰村-同安村耕地保有量为225.1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5.3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145.9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981.21公顷。
二、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中府函〔2020〕55号
批准时间:2020年4月1日
三、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张贴公告: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民乐村、伯公村、安乐村、和泰村、同安村公告栏。
附件:中山市东凤镇民乐村-伯公村-安乐村-和泰村-同安村土地利用规划图。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