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对工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东凤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东凤镇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8日在镇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全文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2条反馈,我局对上述意见部分采纳,并已以电话形式答复。下一步将按镇政府的相关要求报送镇司法所审查,待镇政府正式发文后出台实施。
东凤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版)》、《东凤镇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情况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备注 |
东凤镇财政分局 |
《东凤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款建议修改为:镇经信局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报镇政府审批。 |
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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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
1、增加对国家和省市质量提升或标准化试点单位的资助 2、增加团体标准制定的资助 |
部分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