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东凤镇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上通过
东凤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审议了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决定:
一、将何永华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镇水污染治理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交镇人民政府提出办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镇人大主席团对议案实施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并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将代表联名提出的其余5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连同另外18件建议交由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办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