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取消11项证明采取更便捷措施替代办理
昨日,记者从市流管办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中府〔2017〕134号)精神,办理积分入学、承租公租房等业务,从1月20日起取消11项证明,采取更为便捷的措施替代。 被取消的证明包括申请人无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鉴证证明,将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核验替代;无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鉴证证明,以镇区流动人口办收集名单和资料,市流动人口办汇总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查替代;无需到人社部门开具参保证明,以申请人提交自行打印的参保证明替代;无需到国土资源部门开具住房证明,以申请人提供自行打印的住房证明替代;无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以申请人提供自行打印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替代;无需提供积分制管理卫生计生加(扣)分审核表,以申请人到居住地镇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服务窗口或镇区流管部门卫计服务专窗填写《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申请卫生计生加分事项承诺书》替代;无需申请人到志愿者组织开具志愿服务证明,以申请人提交自行打印的志愿服务证明替代;无需提供个人捐赠证明,以提交捐赠票据替代;无需提供举报火灾隐患证明和举报违反犯罪线索证明,以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市流动人口办向消防、公安部门核验替代;无需到两新办开具两新组织党员积分情况证明,以申请人提交自行打印的中山市两新组织党员积分证明替代;无需到税务部门开具纳税凭证,以申请人提供自行打印的纳税凭证替代。 据悉,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中山市近期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全市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砍掉一批证明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此次“减证便民”行动共有192项证明事项被纳入清理范围,经审核保留的有38项,取消145项,另有9项需提请上级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