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东初、吴后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105国道东凤镇同安路口实施渠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协助办理好该建议,我局立即与镇交警大队、市公路局基建科及东凤公路养护所进行沟通,并实地勘查了该路口现状。根据现场状况,同安大道路口现实用地情况均不具备实施渠化改造条件。结合各部门意见,同安大道路口红灯亮时确保安全情况下,允许最右侧道车辆右转,目前已完成改造施工。
感谢您对我镇交通道路秩序方面的建议,此函。
中山市东凤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