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发[2014]34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区)受理的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9个单位名单、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4人名单、创业租金补贴1人名单、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1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共5天(工作日),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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