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旧”改造有关规定,现将关于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连片改造项目、东凤镇中山市立腾电器有限公司工改工项目等2宗工改工改造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公示如下:
附件一:
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工改工连片改造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东凤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东凤镇民乐社区的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旧厂房用地进行连片改造,由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自行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涉及4宗工业用地,产权人权属统一为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不动产证书号为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06295号,土地面积9290.7平方米,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06310号,土地面积10619.2平方米,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04629号,土地面积7167.3平方米,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2277号,土地面积6960.4平方米,全部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连片改造土地面积34037.6平方米。于2020年2月纳入“三旧”标图建库,图斑编号分别为44200064535、44200064536、44200064537、44200064538。
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连片改造地块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自2007年7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34037.6平方米,有4栋建筑物,不动产证书号分别为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06295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06310号、粤(2018)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04629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2277号,为产权人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自2007年7月开始使用,作工业厂房所用,改造涉及的土地、房屋已经确权、登记。现状容积率为1.0,改造前年产值为9000万元。
三、规划情况
连片改造地块基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城镇建设用地34037.6平方米;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工业性质用地(属建设用地)30794.09平方米,绿地性质用地(属建设用地)2470.16平方米,道路性质用地(属建设用地)773.35平方米;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一类工业用地33261.14平方米,道路性质用地776.4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0-3.5。
四、协议补偿情况
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
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124775.81平方米,计容面积111046.34平方米,整体一次性改造。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改造后容积率不小于3.2,地块改造情况明细具体如下:
连片改造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投入43000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4宗土地将用于电线电缆的生产及研发、LED数码管、数码彩屏等生产及研发、PVC塑料、调压器、电器配件、五金制品等家电配件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生产电热水壶、加湿器等小家电产品,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发展实施细则》、《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动工时间2020年12月。改造后年产值将达到45000万元。
附件二:
东凤镇中山市立腾电器有限公司工改工改造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东凤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的中山市立腾电器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中山市立腾电器有限公司自行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不动产证书号为粤(2019)不动产权第0247967号,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10754.6平方米。于2019年8月纳入“三旧”标图建库,图斑编号44200064524,10720.21平方米,纳入本次改造范围;34.05平方米未纳入“三旧”标图建库,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
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改造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立腾电器有限公司自2018年10月通过司法拍卖竟得成交,并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11905.24平方米,有9栋建筑物,不动产证书号为粤(2019)不动产权第0247967号,为产权人中山市立腾电器有限公司自2018年10月开始使用,作工业厂房所用,上盖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原产权人自2003年9月开始使用。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现状容积率为1.1,改造前年产值为800万元。
三、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基本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城镇用地(属建设用地)10720.27平方米,公路用地(属建设用地)34.33平方米;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一类工业用地(属建设用地)5734.34平方米,防护绿地(属建设用地)3629.78平方米,公园绿地(属建设用地)798.41平方米,道路用地(属建设用地)557.74平方米;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一类工业用地5734.0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1.5-3.5,防护绿地3724.02平方米,公园绿地634.3平方米,道路用地627.8平方米。
四、协议补偿情况
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实施建设。
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36600平方米,整体一次性改造。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改造后容积率不小于3.4。
改造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中山市立腾电器有限公司投入9500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生产家电及配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模具等产业的现代化工业厂房,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发展实施细则》、《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动工时间2020年10月。改造后年产值将达到2500万元。
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广大市民或相关利害的个人或单位,可向我镇了解或以书面形式反映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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