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8〕344号)第十六条、《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规定,现将我镇(区)受理的申请基层就业补贴25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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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