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8〕344号)第十六条、《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规定,现将我镇(区)受理的申请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补贴1人名单、就业见习补贴1个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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