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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开展河涌违法行为整治执法行动

信息来源: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21 分享:

9月20日上午,镇城管分局、水利所、民乐社区对位于民乐社区3处简易棚发出《违法建筑自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内对违法搭建简易棚进行拆除。据前期调查,上述3处建筑物均建在内河涌面上,严重影响河涌排洪功能。

同日下午,镇交通分局、城管分局、水利所对辖区容桂水道、鸡鸦水道两处非法停靠点船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船主将船只驶离,停靠于安全位置。据悉,位于容桂水道、鸡鸦水道大堤外的2个外滩点上,长期有多艘小型船只长期停泊,充当居住场所。对附近的过江桥梁施工点造成安全影响。

(撰稿城管分局  撰写:黎嘉伟   审稿人:李显成  编辑: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