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镇城管分局、水利所、民乐社区对位于民乐社区3处简易棚发出《违法建筑自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内对违法搭建简易棚进行拆除。据前期调查,上述3处建筑物均建在内河涌面上,严重影响河涌排洪功能。
同日下午,镇交通分局、城管分局、水利所对辖区容桂水道、鸡鸦水道两处非法停靠点船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船主将船只驶离,停靠于安全位置。据悉,位于容桂水道、鸡鸦水道大堤外的2个外滩点上,长期有多艘小型船只长期停泊,充当居住场所。对附近的过江桥梁施工点造成安全影响。
(撰稿:城管分局 撰写:黎嘉伟 审稿人:李显成 编辑: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