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经办单位 |
备注 |
1 |
中食药行罚〔2016〕DF013号 |
中山市合辉商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
中山市合辉商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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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盛尧 |
销售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炭烧鱼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处罚:没收被扣押的食品,货值金额:3.10×7=21.70元 |
主动履行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9日 |
中山市东凤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