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201816009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东凤 分局提出,我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联系电话:0760- 22787028
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
邮编:528425
序号 |
小作坊名称 |
生产地址 |
负责人 |
食品种类 |
1 |
中山市东凤镇东展副食店 |
中山市东凤镇民乐社区众安街30号首层之一 |
陈银爱 |
食用植物油:土榨花生油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东凤 分局
2018年9月25日